出國游被拒簽?
2015-10-27 來自: 南京捷誠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01
關于選擇旅行社這件事福州私人旅游一直都在強調要選擇正規的,只有能夠承擔責任并保障游客安全的旅行社才算正規,否則一旦出現任何問題都會變得很麻煩,近日就有新聞報道某旅行社代辦出國簽證卻不料簽證被拒,而消費者讓旅行社退回翻譯資料遭到拒絕只好向新北消協投訴。
后來新北消協調查后認為該旅行社的行為存在瑕疵,直到昨天經調解后該旅行社才愿退回了2800元代簽費。早在兩個月前孫女士和女兒就想出國自由行,然后孫女士花了2800元的委托費委托旅行社辦理兩人的簽證。
旅行社在合同中就約定如若拒簽是不退任何費用的。而不幸的是孫女士兩人的簽證也的確未被通過,簽證國那邊給出的理由是“出國目的不明確”,孫女士想查看翻譯資料以便知道是什么原因導致“出國目的不明確”,好在下次再辦理簽證時更正。但旅行社稱原始翻譯資料已遞交簽證國大館,且大旅館既不退檔也不退簽證費。旅行社為了保護委托人的個人隱私,但是如果委托人自己沒有要求則是不留底檔的。
所以孫女士在近日向新北消協三井分會進行了投訴。消協人員認為按照消法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要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以及履行期限和方式甚至是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甚至是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并且要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相應說明。
雙方雖然約定了由于委托方的原因致使被拒簽所交費用不退,可以對于提交資料是否留檔卻沒有盡到相應的提示義務,旅行社雖然以保護委托人隱私為理由但也不能完全免除責任。而且,據消協工作人員了解,旅行社收取的簽證費一般包含大旅館收取的簽證費、旅行社收取的代辦費和翻譯費三部分組成。此外網上代辦該國簽證的部分商家為吸引客戶,也承諾拒簽可以全額退款。
經消協人員多次調解旅行社最終同意全部退還代簽費2800元。昨天新北消協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辦理簽證注意事項:
應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代為辦理。即旅行社應具有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具有出境業務資質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或是省級旅游局頒發的普通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在實體旅行社簽證要仔細閱讀并認真簽訂代辦合同,約定事項盡量比如說翻譯資料是否留存等。
不應套用以往的或他國的簽證經驗來辦理新的簽證。通常簽證政策是半年左右一變但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簽證政策,有的人以為事事一通百通然后把親戚和朋友過去辦簽證的情況搬過來,但這樣的結果往往是會被拒簽的。
不過被拒簽之后也不要馬上就再申請,因為拒簽后馬上重新再簽的成功率都是偏低的,簽證官相信同事的判斷有拒簽章就是有移民傾向。有過拒簽記錄的即使遞交的材料非常好,超過大部分人的水平還是很容易再次拒簽,反之如果兩次簽證間隔的時間夠長情況會好很多。有過三次拒簽記錄=這樣的拒簽歷史對今后的任何簽證都將產生災難性的影響,也就是說申請人的拒簽記錄原則上不應超過三次。
如果打算是去發達國家那么不妨先選擇團隊游,像福州私人旅游每年也都會組織很多次境外旅游項目,如果你的職業不夠穩定也沒有非常有說服力的資產證明,而你又想去發達國家旅游那么先選擇團隊游是一種策略。先通過團隊游而獲得了一兩個發達國家簽證之后,即使你的資產和職業證明沒有那么到時候你的自由行簽證的時候也會容易許多。